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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 典型谋杀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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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勒先把目光落在了布鲁斯身上,而布鲁斯转头。看向隐没在黑暗当中的血泊,思绪回到了昨天晚上。

  夜晚的韦恩庄园当中,布鲁斯正在图书室里查阅一些资料,虽然,从大都会回来的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管家不是平常人,但是有关特工、菲尔比名单、苏联,还有那些陈年旧事,他依旧需要调查。

  可就在这时,楼上传来了一阵强烈的噪音,布鲁斯无奈的合上书,捂住额头,然后站起身,来到了楼上。

  楼上的房间里,爱莎正在跟着迪克和阿尔弗雷德学说话,她已经把能“哇哇哇”发出一些不同的音调,甚至还能说出两个音节以下的英文单词。

  可谁都知道,每一个小孩在学习语言的时候都是喇叭成精,大声发音似乎有利于他们建立对于语言的自信,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有多大声吼多大声。

  而且他们还喜欢重复,似乎能够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当中找到语言的规律,大声配合上重复,爱莎现在就是一个人形警报器,布鲁斯甚至觉得,他可以以爱莎的叫声为原理研制一个蝙蝠洞的报警装置。

  尽管蝙蝠洞距离韦恩庄园跨越了大半个城区的距离,但只要那边一响,布鲁斯肯定能听得见。

  这和哭叫还不同,爱莎哭叫的时候,布鲁斯和赛琳娜会尽力去哄,等她哭累了,自然就会去睡觉了,可是学习语言是正经事,看着阿尔弗雷德那赞赏的表情,布鲁斯就知道,这里没自己说话的份。

  而且,语言的学习课是有课时要求的,不学够一定的时间不会停下,显然,阿尔弗雷德认为,爱莎学说话,可比布鲁斯别在图书室里查资料要重要的多了。

  原本,阿尔弗雷德是不会打扰布鲁斯做正事的,可是前段时间布鲁斯沉迷魔法,劣迹斑斑,不但跟踪康斯坦丁,还找来了一些奇怪的魔法书,阿尔弗莱德非常担心布鲁斯会因此误入歧途,所以总是想方设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所以现在,老管家毫不在乎布鲁斯什么时候要待在图书室里查资料,也就不会刻意安排爱莎的语言课错过这段时间,这就导致布鲁斯被吵的根本什么也干不了。

  可能有人会说,布鲁斯可以去蝙蝠洞工作,但问题是,蝙蝠洞离韦恩庄园很远,而阿尔弗雷德又要求布鲁斯必须每天回家,于是,哥谭大学的图书馆,就成了一个更好的工作的地方。

  昨晚布鲁斯查资料查到很晚,所以索性就在宿舍睡了,哥谭大学虽然设施有些老旧,但是格局还是不错的,所有宿舍的卧室都是单人间,每层楼一个公共休息室。

  但是因为毕竟是老旧的宿舍楼,所以隔音比较差,实际上,在莱克斯从1楼费力的拖动箱子的时候,住在2楼的布鲁斯就已经被吵醒了。

  而莱克斯和托马斯又正好是在2楼的楼梯间相遇,他们说的话布鲁斯都听到了,所以,他在见到莱克斯的时候才并没有惊讶,而且配合他装作互不认识。

  “你可能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你拖动箱子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箱子碰在楼梯台阶上的震动,甚至传到了我的床板上。”布鲁斯转头看向莱克斯说。

  “而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怀疑到了托马斯头上,因为,你拖着箱子从1楼来到2楼的时间,刚好够一个普通人从另一侧的楼梯由4楼来到1楼,穿过整条走廊,再上1楼,来到你所在的2楼楼梯间。”

  布鲁斯回头看了一眼的整条走廊,他说:“根据托马斯的步幅和步速来推算,误差不会超过3秒钟,这样的巧合在谋杀案中可不仅仅只是巧合。”

  “我推测,在你的箱子第一次碰到楼梯台阶发出响声的时候,位于2楼的我被惊醒了过来,而位于4楼刚好做完案的托马斯,也被惊动了。”

  “他意识到,可能是有新生来了,而且并不知道具体人数,所以,他匆忙的收拾了一下案发现场,然后跑下了楼,再沿着你走过的那条楼梯追上了你。”

  “在发现你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他意识到,他不但不需要慌,还可以把你当做发现案发现场的共同见证人,不过有点蠢的事,他没有做延时机关,你来的时候,多丽丝应该已经死了,因此没有办法让你做他不在场的证人。”

  “你只解释了托马斯出现的原因。”莱克斯抱着胳膊说道:”从时间上来估算,并不能作为确实的证据,不过,我在刚见到他不久的时候,就知道他杀了人。”

  “他做了一件非常蠢的事,那就是,为了掩盖衬衫上的血迹,他穿上了一件西装外套,的确,平视的角度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是当他拎着行李箱走在我前面上楼梯的时候,我故意装作体力不支,被他落下了一些。”

  “这样,我们之间就有了高低差,我可以更全面的审视他身上的痕迹,而这个时候,我发现,从他西装上衣下摆与衬衫之间的空隙看进去,能够看到血迹。”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他自己受伤了,于是,我接着观察,我发现,他在举起箱子的时候并不轻松,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力竭了,如果他真的是自己受伤了,那之前就没必要拿出那么热情的态度要帮我,毕竟我们素未谋面,只是陌生人。”

  “我猜测,他在掩饰些什么,而直到来到4楼,看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我确定,他就是凶手。”

  “为什么?”戈登问道。

  莱克斯走到了案发现场那里,他指着尸体说道:“受害者被标枪刺穿了胸口,而且从伤口来看,标枪是自上而下刺入,也就是说,凶手必须以这个姿势行凶……”

  说着,莱克斯摆出了一个举起标枪向下刺的动作,就是双手虚握,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形成一条直线,举过头顶之后,用力向下刺。

  莱克斯接着说:“托马斯的身高比我高,因此不需要举到这么高,但是,多丽丝的身高也绝对没有矮到,让托马斯不需要举起标枪,就能这样自上而下刺死她。”

  “因此,他想以这样的方式行凶,就必须举起手臂,也就是说,如果当时他只穿着衬衫,那么有一个平常不会被溅到血迹的地方,会有血迹,那就是腋下。”

  “而之前,我在他身后透过西装外套的缝隙看到的衬衫上,刚好就是右侧腋下沾上了血液。”

  “等一下!”戈登突然出声,他说:“你在几乎一片漆黑的楼梯间,还能透过西装的缝隙看到衬衫上的血迹?”戈登掀起自己的风衣看了看,发现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而他离的已经够近的了。

  此时,整个宿舍楼都是停电的,走廊还因为有窗户而有一些微光,但是楼梯部分,因为窗户的角度,几乎没有光线,一片漆黑。

  但这时,站在这个角度的戈登看到,莱克斯的眼睛当中闪烁着一丝微光,看起来不像寻常人类。

  而席勒也看到了这一点,他记得,之前掉入美酒池的阿尔贝托,眼睛同样也会发出微光,这可能是酒神因子造成的。

  小丑有没有夜视能力,谁也不知道,但是反正,他能和带着夜视仪的蝙蝠侠,在哥谭的漆黑一片的夜里打的不相上下。

  “好了,现在只剩下动机了。”戈登站在尸体旁边,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刚刚我的下属回报给我的是,死者身上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她的手提包里也都是些普通的化妆品,看起来是上台前补妆要用的。”

  “据克莉丝汀说,多丽丝有个男朋友,只不过在大都会的中心研究院工作,两人是异地恋,但因为距离不远,每周都会相聚,她和托马斯应该没有什么交集。”

  而这时,布鲁斯开口说:“托马斯也有个女朋友,或者说是未婚妻,是他家里给他安排的,他对棒球和橄榄球都不感兴趣,没有接近过啦啦舞团,只认识舞团的团长克莉丝汀,而克莉丝汀刚刚也没说,多丽丝和托马斯有什么感情上的纠葛,所以应该不是情杀。”

  “他应该早有预谋,否则,不可能准备好标枪这种东西,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好用的凶器,只不过在哥谭大学要弄到这个,必须得申请开器材室……”

  “那我们去调阅一下申请记录不就知道了吗?”戈登立马拿起手机,对那头说:“是我,你再过来一趟,拿上搜查令,我们要调取证据……”

  很快,几人来到了体育老师所在的办公室,哥谭大学的体育老师分为正常的体育老师和带啦啦舞团的健美操教练,而此时,在办公室的正好是健美操教练,她拿出了一份表格,然后说:“……在这,三天前,托马斯来申请过要借用标枪……”

  “能确定是哪一支标枪吗?”

  “能,我们所有器材都有编号。”

  “是不是编号5012的那只标枪?”戈登问道。

  “申请记录……器材编号……没错,就是5012。”

  这下,身份、动机、手法、凶器全都到位了,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被带去做笔录的托马斯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随着相机咔嚓声响起,穿着囚服、举着信息牌的托马斯入狱的影像,永久的留在了哥谭警局的档案室里。

  这是一出有头有尾的谋杀案,探案过程非常顺利,证据链非常清晰,可以说是典型谋杀案。

  甚至哪怕不需要布鲁斯和莱克斯来进行推断,光凭戈登一个人,最后也会去查器材室的申请记录的,顶多耽误一天时间,这个案子就会水落石出。

  而就在这个案子结案的第二天,哥谭警局接到了一通报案电话,来自于啦啦舞团的团长克莉丝汀,她哭泣着说:

  “戈登警探!快来!来哥谭大学体育馆……又一个舞团的成员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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